您现在的位置: 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  >>  >> 正文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系
2018年5月30日   来源:   作者:   编辑:   
<p align="center">&nbsp;</p> <p><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 1</strong><strong>、组织保障</strong></p> <p>&nbsp; &nbsp; &nbsp; &nbsp; 冶金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是校、系两级管理的实体结构,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由冶金与资源工程系联系领导担任,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主持中心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副主任由冶金与资源工程系教学副主任担任,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等具体工作。实验课教学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负责本门课程的建设和改革,组织教学和研究,并对中心管理和建设提出相应的要求。每门实验课具体由主讲教师负责组织教学活动,在课程主持人的领导下,落实本门课程的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建设,参与制定和修订本门实验课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p> <p>&nbsp; &nbsp; &nbsp; &nbsp; 成立中心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实验教学和管理改革工作;成立由退休教授和系领导组成的实验教学督学委员会, 协助分管校长对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考核,监督和检查实验教学过程和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组织实验教学质量评估。设立专家顾问团把握中心发展方向,紧跟学科以及科技发展前沿,统一规划人、财、物资源管理与调配,以协调相应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教学资源的不断完善以及高效使用。</p> <p><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 2</strong><strong>、制度保障</strong></p> <p>&nbsp; &nbsp; &nbsp; &nbsp; 学校颁布实施了《桂林理工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办法》(桂理工教〔2011〕7号)等政策制度,通过建设政策倾斜等措施,学校划拨实验教学建筑面积1000 平米用于中心及其相关实验室建设,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实验中心的日常运行,并通过中央与地方共建专项资金、强基计划专项基金等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为中心建设提供经费保证。在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将硬件建设费和软件建设费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了多级管理、审核管理制度,从体制上保证了实验建设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中心运行经费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p> <p><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 3、</strong><strong>管理规范</strong></p> <p><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nbsp;</strong>学校先后颁布并实施了《桂林理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桂理工教〔2010〕14 号)等管理制度,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予以政策和制度保证。同时,学校在《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工作奖励条例》(桂理工教〔2010〕5 号)、《关于&lt;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教学工作奖励条例(试行)&gt;的通知》(桂理工南校教〔2013〕77号)、《关于举办桂林理工大学实验教学比赛的通知》等政策中对实验教学人员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措施,对中心建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工作量补贴和奖励,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实验教学队伍的建设和成长。</p> <p><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nbsp;</strong>分校及冶金与资源工程系高度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对师资力量的引进和培养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以提高保证中心人才队伍的提高和建设;依托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区级教学团队)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和科研教学条件,在人才引进、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职称晋升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吸纳优秀人才的加盟,促进自身师资的进步;中心还积极改善中心人员的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支持中心人员进行教学改革和科研立项,并对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予以一定的奖励。</p> <p><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nbsp;</strong>中心设备的基本维护、维修费用由分校资产管理部和冶金与资源工程系共同管理,使用时提出申请,经分校资产管理部和冶金与资源工程系共同审批后使用。按照系部规划和学科建设发展需要,中心相应完善并实施了《实验室技术人员守则》、《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规程》、《实验室开放使用规定》和《实验室易制毒药剂使用存放管理规定》等实验室日常管理规章制度。</p> <p>&nbsp;</p>
打印  |  收藏  |  阅读:6969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冶金与资源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771-5075986 主任信箱: nnfx_yjxok@163.com 地址: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