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2日 11:07:20 来源: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作者:刘飞 编辑:赖丽莉 审核:刘茂军 |
各位班主任、辅导员:
根据《关于开展南宁分校2024年“教职工荣誉体系”奖项评选 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工部工作要求,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学工队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南宁分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开展2024 年“教职工荣誉体系”学生工作类奖项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学生工作类奖项有“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三类。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名额 1.2022 年 9 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岗,担任南宁分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办)及团委干部、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组组长、各学院团委书记。 2.“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人数不多于学生工作者的30%,即 9 人。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范围及名额 1.2022 年 9 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岗,担任专职辅导员。 2.“优秀辅导员”评选人数不多于专职辅导员的30%,即21人。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及名额 1.2022 年 9 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岗,担任班主任。具体名额为4名。
三、评选条件
(一)“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满腔热情,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业务熟练,成绩突出;
3.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勤于学习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延期结题的课题不列入该范围);
4.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工作针对性、时效性强;
5.深入学生、了解学生,处理学生工作问题及时妥当;
6.申报人无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发生;
7.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申报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8.2022-2023 学年度评选为“学生工作特殊贡献奖”“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可优先推荐。
(二)“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热爱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能够努力拓展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扎实推进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负责学生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注重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特点和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工作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的良好氛围,在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研究成果或主持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延期结题的课题不列入该范围);
5.所带班级获得分校级以上(含本级)先进集体奖项。
6.所负责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申报人无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发生。
7.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申报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8.2022-2023 学年度评选为“优秀辅导员”或2022-2023学年度辅导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可优先推荐。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师德师风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主动协助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
工作,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它任课老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3.主动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学生经验交流,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在优良学风和班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得分校级以上(含本级)先进集体奖项;
4.密切关注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和素质拓展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引导,注重引导学生人格培养,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5.所负责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申报人无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发生。
6.担任2022-2023 学年度毕业班班主任的班级去向落实率未达90%的申报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7.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或师生、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申报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8.2022-2023 学年度评选为“优秀班主任”或2022-2023学年度
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填写《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附件4:桂林理 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5:桂林理工 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汇总表》和《附件6:桂 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汇总表》,并附上相关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于6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6410办公室刘飞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06058096@qq.com。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
附件3: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表
附件4: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5: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6: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汇总表
土木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2日
(一审:刘飞;二审:赖丽莉;三审:刘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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